申请生育津贴,海外生产的妈妈需要提交的材料中会涉及到一些涉外的证明文件。
在国外或港、澳、台地区生育的,需要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(难产、顺产或流产)的病例证明即《生育医学诊断证明》、宝宝的出生证明等材料,及其中文翻译件。
不同于国内的出生证明,美加澳等国的出生证明又叫“出生纸”,是由当地的州政府部门签发的一纸法律文书,兹证明宝宝在该州管辖区的正规医疗机构出生,出生纸上详细记载了宝宝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时间、出生地点、父母信息、接生人员信息、出生文件编号等,终生有效。
各地的派出所、人社局、街道办、入学审核机构为了确保出生证明翻译件与原件的一致性,均会要求家长找一家有资质的、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确认。以个人名义翻译的出生证明是不会被认可的。
语堂翻译专业翻译10余年,具备正规翻译公司资质,所译稿件均可加盖印章。
经过正规翻译公司盖章的文件可以更快地得到涉外机构的认可,以个人名义或者借助软件翻译的文件是不具备这个作用的。